遺體報關

遺體報關

國外逝世:

若親人在國外不幸身故,一般會有兩種處理方式: 一、遺體先在當地火化後,再把骨灰運回: 骨灰運回臺灣,一般是以貨物或行李方式入境(若由家屬親自護送回臺灣,則可以托運行李或隨身行李方式運送)。 二、直接把遺體運回臺灣: 若遺體要運回臺灣,則需要當地的禮儀社及臺灣的報關行協助(在當地需要遺體防腐及入殮;在臺灣應報關並通知海關、航警局及疾管局),若是從大陸運回臺灣,需經海協會及海基會認證。

國內安息遺體要運往國外安葬 :

根據國家疾管署規定,遺體運出國需要做防腐處理並由葬儀社開具屍體封棺文件,報關行再依據防腐證明向航空公司訂位安排航班出境。( 運往美國則必須至AIT的申請,備妥飛機日期班次、疾管署防腐證明等文件,AIT才會出具台灣出境和美國入境許可)。